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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08 新疆劳教系统推行“三网合一”今年以来,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把完善网络监控系统作为科技强警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推行"三网合一、科技强警"建设,大大节省了警力。 自治区劳教局从宏观上科学规划,下力气整合本系统有线电视、网络和监控线路,实施"三网合一",突出了三个层面的效果。一是在场所至高点安装全方位云台,全面实施对场所方圆2公里内的监控。二是在大门、内外墙等进出口要道安装红外线警戒报警器,报警器通过光线阻断实现自动报警。三是在场所接见室、走廊过道、餐厅、阅览室、课堂等重点室内部位安装变焦式摄像头。实现工作人员在监控室显示屏前,所领导在办公室电脑、电视机前,自治区劳教局领导在电脑前实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 据民警反映,实施"三网合一"网络监控大大方便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执法民警在监控室采取直接喊话告知就可以解决,大大减少了警力。监控室多个硬盘录像机还分别储存近两个月内任何一时段的影像资料,便于了解问题、提取分析。 目前,昌吉劳教所率先试点成功,全疆其他10个劳教所正在积极实施由"两网"向"三网合一"的转变。 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劳教学员收看奥运会开幕式8月8日晚上7点半,四川省沙坪劳教所以中队为单位,劳教学员在民警的统一组织下,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活动室,依次坐在电视机前,集体收看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开幕式,共同见证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时刻。 19时59分50秒,当电视屏幕上随着一声声强劲有力的击打,2008尊中国古代打击乐器缶发出动人心魄的声音,缶上白色灯光依次闪亮,组合出倒计时数字时,全体劳教学员随着数字的变换一起大声呼喊:10、9、8、7、6、5、4、3、 2、1……在一片欢呼声中,迎来了开幕式正式开始的时刻:20时正。 2008名演员击缶而歌,五彩的焰火沿北京南北中轴线次第绽放,一幅中国水墨画在体育场中央缓缓升起,著名体操运动员李宁高举火炬,腾空飞翔,在徐徐展开的中国式画卷上矫健奔跑……劳教学员时而欢呼,时而静静盯着电视屏幕,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情景。 长达4个小时的开幕式结束后,劳教学员们激动、兴奋的心情仍未平静。他们由衷地赞叹道:"美妙绝伦的开幕式,震撼人心的表演,让我们惊叹!我们为北京骄傲,为祖国自豪。"并纷纷表示:"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所规队纪,积极参加习艺劳动,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北京加油,为四川地震灾区加油,为中国加油,为奥运喝彩。" PS:奥运开始了,我们有忙了,从上到下抓安全,又是备勤,又是双岗,总之不能有事,出小事倒小霉,出大事倒大霉,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 8/12/2008 劳教所外执行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办管理8月份开始,浙江省义乌市第一批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矫正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统一移交给各镇(街)社区办管理。 今后,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在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后,参加矫正宣告、矫正报到、集中学习教育、集中公益劳动、心理矫正、书面思想汇报、请(销)假、考核评议等各项社区矫正活动。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有关规定实施奖惩,确保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正确实施。 来源:义乌新闻网 7/25/2008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将每月10日定为所长接待日
图为该所党委书记、所长刘宗豪在接待来访劳教人员家属 王浩士摄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将每月10日定为所长接待日,由所长亲自向来访人员讲解法律法规和劳动教养方针政策,介绍该所劳动教养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今年以来已接待来访劳教人员家属190人次,向贫困劳教人员发放救济补助11000元。 来源:法制日报 贵州劳教场所启动强制隔离戒毒 “管教”变“治疗”7月22日,贵州省劳教场所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授牌仪式在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举行,全省劳教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正式启动。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向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三江农场等10个劳教所授牌。 今年6月1日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吸毒人员强制戒毒模式作出了重大调整,废除了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制度,将二者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所将依法对收戒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理脱毒和心理治疗,对他们的管理方法和教育方式都要以"治疗"为主,实施首选和法制教育,开展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重返社会。 来源:贵州都市报 7/11/2008 震不垮的钢铁团队--记与地震奋勇抗争的四川新华劳教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里氏8.0级强烈地震。
来源:法制日报 《法律与生活》:地震中四川所有劳教场所无一例人员伤亡 7/1/2008 丽水市首例社区戒毒人员交付执行6月27日,在家人、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的见证下,龙泉吸毒人员徐某与所在的东升社区签订了戒毒协议,明确了戒毒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日起,徐某将在社区接受为期3年的戒毒,不需要接受强制措施。 今年4月份,龙泉警方在办理一起贩毒案件中,发现年仅26岁的徐某有吸毒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不料,不到两个月,徐某又因吸毒被禁毒大队查获。今年6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实施后,原来以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主的戒毒体系,转变为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为主的戒毒体系。为有效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体现对吸毒人员的人文关怀,从生理、心理、生活等各个方面帮助吸毒人员,龙泉市警方决定对徐某采取社区戒毒这一新模式,他成了丽水市首位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者。 现在,徐某除了每个月需要向社区汇报情况、自觉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尿检外,可以进行正常的工作生活。戒毒期间,由徐某的家属、社区民警、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组成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将密切关注他的生活作息及他与社会其他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的接触情况。徐某说:"政府为我创造这么好的戒毒环境,我自己一定要把毒瘾戒掉。" 来源:丽水日报 6/28/2008 洪虎:从“犯人”到“病人” 《禁毒法》让戒毒者感到温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禁毒法》立法调研组组长洪虎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中国法治报道》栏目"6·26国际禁毒日"特别节目专访时指出:从2008年6月1号起实施的《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这部法律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吸毒成瘾者的界定从"犯人"转变为"病人",戒毒措施从过去偏重惩罚调整为偏重关爱,这部法律致力于使戒毒者感受到更多的温馨和人性化。
吸毒者是由于涉毒的这种习惯造成的病人
洪虎说,吸毒本身是违法的,同时他又是毒品的受害者,是由于涉毒的这种习惯造成的病人,它带来很多生理、心理的变化。从医学科学的研究来讲,因为毒品主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以这个过量地吸食这些东西,就会产生脑部神经的损伤。这种对药品的这种成瘾,医学上讲就是依赖性,是一个自我强制的迷药行为,就是说他不能自拔。所以需要主要把他看成是一种病,那么对他来进行救治和挽救,而不是加重对他违法行为的惩处。 洪虎说:《禁毒法》基于这样的认知,改变了过去的戒毒方式。我们过去采取的戒毒主要是两种方式,一个是强制性,一个是劳教戒毒。那么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它中间是一个递进的关系,就是像升级一样,是惩治的力度加大的一个递进关系。那么现在把这两种形式的戒毒进行了统一的整合,变成了强制隔离戒毒。那么强制隔离戒毒最主要的,是它的定性和过去不一样了,现在强调的是是对吸毒成瘾人员的医疗救助,使得他们生理、心理能够得到康复,身体也得到康复,那么彻底地戒断毒瘾,恢复健康。所以这个来讲,就是体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 过去我们单纯把劳教戒毒看成是一种惩戒措施,而且是强度比强制戒毒更高的这个惩戒措施,就会带来一种什么呢?就是戒毒者是属于劳教分子,戴了这样一顶帽子。这样他融入社会就特别得困难,这个社会不接纳他,认为他是属于社会中受到惩罚的这样的人,由于违法,受到惩罚的人。所以戴着这种劳教分子的帽子,他无论是就业、求职、结婚、入学,社会保障等等,都会遇到很多困难。所以现在这个定性要把它转一下,说这个强制隔离戒毒是个治疗,不是对他的一种加重的行政处罚。那么法律里特别明确了,就是对这些人员的就业、升学、社会保障,包括结婚等等都不能歧视。而且政府在这些方面还提供指导和帮助,这个对于改变他们自我的认知会起到很大作用。 戒毒模式多样化,让戒毒者选择空间增加 洪虎说《禁毒法》让戒毒模式发生改变:一个就是现有的戒毒模式,最主要的是把吸毒成瘾者主要看作是一个病人。那么呢,他的一系列的规定来讲,就更加体现以人为本,就是人性化的这样的一种理念。着眼点是在于对病的治疗。就是说他的一个吸毒成瘾者的法律定位有了新的认识,对戒毒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 第二,就是戒毒模式的多样化。现在有医疗的这种戒毒,有强制隔离戒毒,有社区戒毒,还有社区康复,还有就是这种戒毒药物的维持疗法的戒毒,以及可以组织戒毒康复中心这种形式,等等,这些就是说手段、方法多样性,根据不同的情况,有的可以做选择。第三个特点,就是把原来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整合为一种,就是强制隔离戒毒。那么这一整合来讲,也有很大的意义。一个就是对戒毒的认识和对吸毒成瘾人员的认识和过去不一样了。过去是什么呢?劳教戒毒是比强制戒毒更重的一种惩治手段,现在呢不是这样子了,是把它整合以后,按照新的理念,规范的一种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戒毒费用出自各级政府财政 ,不再向戒毒者收取费用 洪虎说:《禁毒法》特别提到要把禁毒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禁毒工作的经费,要纳入到本级财政预算。这对于禁毒工作应该说是很大的支持。比如原来我们规定的强制戒毒的办法,是要向戒毒者收取费用的。现在提出来了,这个费用是由各级政府。这就体现了政府对戒毒人员的极大的关爱。 洪虎最后说:大家都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你有亲人是吸毒成瘾者,你是打算救治他呢,还是抛弃他?那么如果自己是一个吸毒成瘾者,你希望社会是挽救你呢还是抛弃你呢?从这样一个换位思考,我觉得可以进一步地理解,怎么才能更有效地使这部分人尽早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如果像我们过去那样,只是着眼于严厉地打击,实际上这个并不有利于他毒瘾的戒除。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为社会的进步做出我们的贡献,其中就包括对待吸毒受害者,我们也应该随着禁毒法的实行,纠正我们过去的一些观点,真正贯彻好这部法律。 来源:人民网
司法部: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做好奥运安保工作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机关要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26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指出,当前,奥运安保工作已进入最关键的临战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 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做到预防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制度落实到位,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强化监所内部正规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坚决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吴爱英指出,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奥运安保,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实做好。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帮助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吴爱英还表示,各级司法机关要大力开展以"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新华网 6/27/2008 劳动教养能否有效遏制跳楼秀为讨薪、为感情纠纷而上演"跳楼秀",以"死"要挟来讨政府一个承诺---针对这一现象,广州市公安部门近日表示,"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采取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其送劳动教养,目前此法收效显著"。(6月25日《南方日报》) 众所周知,在"治安管理"的范畴内,劳动教养是目前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其限制人身自由最长可达4年)。那么,以劳动教养来应对"跳楼秀",个中"强化打击力度,以重典求治"的寓意和治理思路,无疑十分明显。 虽然,有关部门已表示"此法收效显著",但对于这种"显著",笔者总是有些生疑。因为在我看来,所谓"跳楼秀",无论是否"真真假假,作秀的成分居多",从根本上讲,都不是或者不主要是一个治安管理的问题,而更突出的,是一个信息自下而上传播、反应机制的问题。 据调查,"跳楼秀"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选择行政机关、繁华闹市、交通要道,以扩大影响,借助舆论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二是事件持续时间长,通常都得数小时。"有要求见领导现场解决问题的,也有要求有关部门给其承诺的……不满足就以'一跳了之'要挟。" 由此不难看出,"扰乱治安或者破坏公共秩序"对于"跳楼秀",其实只是一个附带效应,而"扩大影响"、"借助舆论"、"要求见领导"等等,才是当事者追求的目的。这一目的,概而言之,实际上也就是:将自身信息、诉求,尽最大可能传播上去、"上达天听",以求政府给予回应。 既如此,那么对于政府管理者来说,面对"跳楼秀",除了从治安管理角度强化打击力度之外,还应该着手进行这样的反思:政府之于民众信息的正常反应机制,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如沟通不畅、反应迟钝?毕竟,对于普通民众百姓来说,"跳楼秀"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轻松、没有成本的选择,至少他们将不得不为此撕下脸皮---在众目睽睽之下牺牲起码的做人体面和尊严。若非情不得已,何至于出此下策。 而一旦有了这样的反思,我们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是相当明显的。这正如著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此前曾撰文指出的:在许多问题或者说" 负面"信息自下而上传播的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普遍存在一种"三不查"的反应倾向---"老百姓不去堵马路不去堵政府的门不去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不批示不去查、媒体不揭露不去查"。而如此一来,不可避免给当事人带来这样的心理暗示:"你只要不闹出点响动来,问题就不要指望得到解决"。 以"跳楼秀"中最普遍的"赌命讨薪"为例,拖欠克扣薪水的解决渠道不可谓不多,如工会、流动仲裁、劳动监察等等,但是,在"事情闹大"、"领导批示"、"媒体揭露"之前,这些渠道机制是足够畅通、灵敏、有效的吗? 就此而言,对于"跳楼秀",抛开治安管理不论,其实不无正面价值:一方面,它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政府在自身相关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跳楼"的手段方式虽然不妥,但至少表明,他们还是希望通过诉诸政府来解决自身问题的。 所以,不管上演"跳楼秀"出于何种动机,笔者以为,"劳动教养"这类高压政策,即便"收效显著",也不值得过分冀望,而反省政府自身存在的问题,尽快拾遗补缺才是根本。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正规渠道走不通、没有效用,老百姓何苦去上演如此激烈的"跳楼秀",而如果跳楼不是"秀",而当真"赌命",其性命尚且不顾了,又何惧劳动教养呢? 来源:燕赵都市报 6/20/2008 [快讯]浙江劳教场所正式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禁毒法》自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后,吸毒人员将实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系统工程进行戒毒。 浙江省已经明确由5个具备收戒戒毒人员的劳教场所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劳教所另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 6月17日,全省首例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丽水公安局送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执行,两天后,19日,全省首例男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也由台州公安局送浙江省士里坪劳教所执行。标志着劳教场所承担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工作正式启动。 6/13/2008 戒毒:社区唱主角6月10日,在家人、社区民警、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居住在宁波市定海区解放街道西山社区的一女性吸毒人员唐某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签了戒毒协议。即日起,唐某在社区接受为期3年的戒毒,不需要接受强制措施。唐某说,政府为自己创造这么好的戒毒环境,自己要时时把戒毒守则记在心中,一定要把毒瘾戒掉。据了解,今年 6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实施后,唐某是我市首位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者。 社区将成戒毒主阵地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唐某开始吸食毒品。吸毒、戒毒,再吸、再戒……陆陆续续十多年,唐某饱受毒品困扰。 5月26日,唐某在定海某宾馆吸食毒品再次被定海警方查获,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按照以往,行政拘留完成后,唐某将接受失去自由的强制戒毒。现在,唐某除了每个月需要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汇报情况、自觉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尿检外,可以进行正常的工作生活。 戒毒期间,由戒毒者家属、社区民警、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组成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将密切关注唐某的生活作息及她与社会其他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的接触情况。 定海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张梁介绍,以前吸毒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但要巩固戒毒的有效性,需要全社会对禁毒、戒毒形成合力。社区戒毒就是吸毒成瘾人员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牵头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实施社区戒毒,是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戒毒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用社会的无形压力来帮助吸毒者戒毒。在有效监督下,戒毒者回归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之中,不但可以解除毒瘾,还可以减少心理压力,效果应该会比强制戒毒更好。 若拒绝社区戒毒将被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戒毒对戒毒人员的益处不言而喻,但是能不能确保每一个戒毒者都能接受有效戒毒呢?张梁说:"社区戒毒并不意味着对戒毒者缺乏有效管理,新制度更柔但是更加有力。如果违反戒毒协议,吸毒者还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据悉,唐某与工作站签定的戒毒协议中约定,唐某要离开戒毒地点3天以上,必须提前1天向工作站请假,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回到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到工作站销假。外出回来,唐某必须提交外出期间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尿检证明。唐某住所变更,必须提前15天向工作站提出申请,否则不得离开。 如果唐某违反戒毒协议,将受到严厉处罚。在戒毒期间,有3次尿检不到位,社区工作站会向公安机关汇报,公安机关根据汇报向戒毒人员进行告诫,告诫达3次以后,唐某将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相当于劳动教养)。 张梁特别提醒,吸毒人员若主动向公安机关作出登记,将可免于行政处罚。吸食鸦片、吗啡、海洛因传统毒品者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签定戒毒协议后即可接受社区戒毒。 来源:浙江在线 6/11/2008 干警送一程,企业帮一把,归正人员重归就业路 6月8日,温州市劳教所三大队四中队解教学员小秦,在干警余忠义等人陪同下,来到劳教所帮他找到的工作岗位--中国鞋都一家鞋厂。至此,这几年,市劳教所已有30多名归正人员到鞋厂工作,有3000多名劳教人员在劳教所获再就业"通行证"。
来源:温州晚报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劳教人员演讲活动侧记希望,在这里延伸……--省第二劳教所"大灾无情,大爱无言"劳教人员演讲活动侧记 5月12日 14时28分,是一个令13亿中国人无法忘记的日子,这一天,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里氏8.0级地震震撼着中华大地。一时间,"抗震救灾,众志成城"、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口号响彻中华大地,全国人民纷纷团结起来,向灾区人民献血、捐款,将一奶同胞的爱带给了千千万万受苦受灾的骨肉兄弟,爱的光芒在 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传递着…… 时间:5月28日19时地点:省第二劳教所礼堂事件:"大灾无情,大爱无言"劳教人员演讲会 5月28日19时,距汶川大地震发生已经过去了16天有余,省第二劳教所礼堂内,劳教学员们用他们得声音为遭受灾难得同胞祝福,为奋战在抗灾一线的英雄讴歌。 "垂首挚爱,13亿颗心向着同一个方向,透过泪眼,世界看到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希望--悲痛,与感动同在,坚韧,与爱心共生"。演讲台上,劳教六大队学员张宏用高亢、嘹亮的声音说道:"作为一名正在服教的劳教学员,我们同样被全国人民支援灾区的行为感动着……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和空间里,我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献出爱心;在这特殊的日子里,遵章守纪、服从管教,用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成为所有劳教人员的共识。"朴实无华的话语,凝聚了劳教学员们和祖国母亲在一起,和灾区同胞在一起的决心。 一大队学员杨军用自己在地震当天的亲身感受讲述了这巨大灾难带给他心灵的震撼。他说道:那天地震发生的时候,我正在劳教宿舍,突如其来的地动山摇让我有些焦急,有些慌恐,也有些绝望,因为我们的门是紧锁着的,正当我心里绝望的时候,我们的值班队长打开了我生命和希望的大门,并阻止我们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我很激动,也很敬佩,也很感动,这让我真正明白了"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含义,让我看到了一个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责任与使命,良知与理性,人性与魅力,伟大与高尚这些华丽的词语,一次又一次的在我的脑海中闪现。"大灾无情,大爱无言",大难是压不垮我们中国人的! 演讲台上,一个个劳教学员代表动情地表达感染着台下每一位听众,大家都屏住呼吸认真地听着。每到动情处,泪花噙满了每个人的眼睛,此时的泪光不光是悲痛,更多地是一种面对灾难众志成城的顽强信念。 "假如,此时我们少一名在这里的劳教学员,那么,抗震救灾的前线就会多一名劳教人民警察;假如,在这里得学员能少一些,再少一些,那么,国家就会多出一份财力和人力去挽救灾区人民……"来自劳教二大队的劳教学员宋志诚题为"让生命之花更绚烂,让悔改中的奋进更高亢"的演讲道出了每一名身在囹圄的劳教学员此时此刻的心声,赢得了台下热烈的掌声。 "因为爱,行动起来","汶川,我们支持你","让脊梁在灾难中坚强挺立","团结就是力量",广大劳教学员这一声声、一篇篇、一首首动情地话语,表达了劳教学员们对受灾的兄弟姐妹,对祖国母亲深深地祝福。希望在这里延续,正如劳教学员们在演讲会即将结束的时候齐声高呼的那样:中国加油,汶川加油! 来源:甘肃法制报 6/8/2008 劳教人员“玩泥沙”去“心病”由于地震影响,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内许多家在重灾区的劳教人员都表现出失眠、焦虑不安、强烈的愧疚感等不同程度的心理症状,加上唐家山堰塞湖险情对绵阳市的影响,让 原本心理焦虑的个别劳教人员更加不安。6月5日,得知情况的广东省劳教局抗震救灾心理辅导队临时抽调6名心理咨询师,一大早就赶赴新华劳教所,对该所的心理辅导工作给予支援。 劳教人员邓国军眉头紧锁,"房子都倒了,我最担心的还是60多岁的老母亲,到现在还没联系上,心里很着急。"他老家在绵竹什邡,是大地震的重灾区。 在4名心理问题较重的劳教人员参加的沙盘游戏中,二级心理咨询师王慧敏和三级心理咨询师陈扬对劳教人员摆上去的玩具逐一进行解释和分析。 "通过沙盘游戏,我们发现许多劳教人员心理问题的来源,比如摆出房子、沙发、树等说明内心对家的期盼,而摆出桥、火车和汽车等说明渴望沟通和了解外部情况的欲望,摆出教堂、佛像说明了期望有一种精神的寄托。但因为此时不能回家,在这个特殊的地方,沟通的渠道也很有限,欲望、期望和现实的冲突形成了焦虑,于是便产生了心理问题"三级心理咨询师陈扬说。 "大家闭上眼睛,进行一分钟的默哀与祈祷。"在沙盘游戏结束以后,二级心理咨询师王慧敏以平和的语调对劳教人员们说,"一切的痛苦哀伤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现在大家跟着我的口令,吸气呼气,我们吸进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呼出我们的无奈和焦虑。" "这是一种暗示的技术,让大家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抛弃烦恼,恢复生活的信心。通过沙盘游戏,劳教人员一开始的负面语言和负面情绪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开始变得正面和积极,有的甚至道希望出去以后能做一名志愿者,去帮助别人,参加抗震救灾。"三级心理咨询师陈扬说。 除了沙盘游戏、团体心理辅导外,江西赣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医生、三级心理咨询师刘祺通过"自我暴露"的技术、"面质"的技术等,对出现严重失眠、恐惧和焦虑的来自绵竹、什邡的劳教人员田世华进行单独心理辅导。 来源:羊城晚报 6/3/2008 禁毒法确立新的戒毒制度 帮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禁毒法确立新的戒毒制度 6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新的戒毒制度的确立。 新的戒毒制度涵盖了从戒毒到巩固的全过程,强调对吸毒人员重在教育和救治。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融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 按照新的戒毒制度要求,一名吸毒成瘾人员完成戒毒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需要三至九年的时间,戒毒的具体期限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吸毒者本人吸食毒品的种类、成瘾的程度和个人戒毒的状况。 ·嘉宾访谈·
新戒毒制度帮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 ■背景 经过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有效遏制了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控制了海洛因问题发展蔓延的势头,禁毒斗争形势明显好转。但是,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的影响,我国毒品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解决,禁毒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禁毒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压力。为全面推动禁毒事业发展,我国禁毒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第一部全面规范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的出台是我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意义。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经正式施行。 ■嘉宾
杨凤瑞。 杨凤瑞: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关键词 新的戒毒制度的宗旨是:戒毒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新的戒毒制度的工作机制是:戒毒工作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采取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工作体系。 ■核心提示 戒毒制度是禁毒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原有制度相比变化较大且具有创新性的部分。可以说,禁毒法从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我国新的戒毒制度。第一是实行社区戒毒制度,规定对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期限为三年的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吸毒人员也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第二是实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具有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等情形的吸毒成瘾人员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明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等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是实行社区康复制度,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开办戒毒康复场所,接受戒毒人员自愿康复;并对社会力量开办戒毒康复场所给予扶持。 禁毒史上的里程碑 禁毒法是我国禁毒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和法律概括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6月1日施行,怎样认识这部法律出台的重要性? 杨凤瑞:近年来,在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过程中,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从依法禁毒、保障禁毒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的高度,部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于2007年底出台。禁毒法是第一部全面规范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的出台是我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禁毒斗争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推动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禁毒法共7章71条,是多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和法律概括,不仅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而且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既有对当前禁毒工作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回答,也有对未来禁毒工作发展预期的考虑;既有许多紧扣时代脉搏、反映时代特点的改革创新,也有对理念思路、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的明确。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提高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是治本之策 记者: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其实质是否从立法高度确立了"禁毒人民战争"这一指导思想和组织形式? 杨凤瑞: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禁毒斗争实践表明,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是解决我国毒品问题的一大法宝,是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依靠社会力量解 |